關于啟動我校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校內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系):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相關精神,我校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拔推薦工作正式啟動,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確保圓滿完成本年度選派任務,助力學校“雙一流”建設和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質量提升。
依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項目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按照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要求,著眼于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及資助留學期限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資助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一般資助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二)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委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項目不提供學費資助。
三、申請要求
(一)申請類別及要求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為我校基本學制內非定向全日制優秀在校碩士研究生(含應屆碩士畢業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為我校基本學制內非畢業年級非定向全日制優秀在校博士生,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原則上派出前應完成培養方案應修學分、博士生綜合考試和論文開題報告,進入博士論文研究階段。
3.申請人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語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相關具體要求見《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
4.若申請人為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的非在職定向培養研究生,需獲得當地教育廳民族教育處同意申報公函后,方可推薦申報。
(二)申請時間要求:

(三)申請材料要求
請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具體要求提前準備,申請材料參照《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及說明(國內申請人用)》執行(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4)。具體要求如下: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此表由國家留基委網報系統自動生成,請務必確保填寫的準確性,申請人需在申請材料“申請人保證”欄中簽名,此表紙質版本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內容一致。
2.《單位推薦意見表》:此表由國家留基委網報系統自動生成。此表中的“個人信息”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單位推薦意見”部分由申請人所在學院(系)針對每位申請人分別填寫;此表需各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系)公章。
3.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此表請務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載我校專用表格(附件1)。各學院(系)需組織三位(含)以上專家對申請人的資格、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情況、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評審、考察,評審結論如實填寫在《意見表》上。其中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需由院系黨委(黨總支)對該生是否適合參加公派聯合培養出具鑒定意見,勾選鑒定結論,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蓋黨委公章:評審組長需填寫評審綜合意見,勾選評審結論,全體評審專家需簽名。
4.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此材料除紙版外,學生需同時提供一份PDF版本掃描件至學院(系)。
5.外方院校(單位)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此項材料在留基委最終審核中非常重要,請按照留學基金委申請材料說明中的要求認真準備。
6.學習計劃(外文撰寫):此項材料需按要求有導師簽字。若是用英語以外語種書寫,需另提供經國內推選單位審核的中文翻譯件(需加蓋審核部門公章)。學習計劃無固定格式,模板可參考附件2。
7.國外導師簡歷(需有國外導師簽字)
8.成績單(成績單應包含自本科起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
9.外語水平證明
10.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提供的身份證須在有效期內,正反面需掃描在同一文檔。
11.最高學歷及學位證書
四、校內申請和選拔推薦流程
本項目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上報”的方式進行選拔。各學院(系)應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政策和要求,結合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的需要,組織遴選和推薦工作。
(一)學生申請準備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月10日前。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月10日前。
申請人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項目的具體要求提前準備各項申請材料。
(二)學生申報并提交材料至學院(系)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月25日17:00前。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月23日17:00前。
申請人請務必在此時間段分別登錄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微人大-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國際交流-公派與學校聯培項目)和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填寫《中國人民大學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清單(封面)》(附件3),按要求將申請材料要求中的1-11項的紙質材料排序后交至院系評審(紙質材料中需學院評審及簽字蓋章的部分可暫時空缺,待學院完成評審后統一填寫、簽字及蓋章)。
同時,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申請人需將國內導師推薦信的掃描件PDF文件(如有多頁,請掃描至一個文檔內,文檔大小不超過3M,以“申請人姓名+國內導師推薦信”命名)提交至學院(系)。
(三)學院(系)評審、公示并推薦到研究生院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4月1日17:00前。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5月30日17:00前。
各學院(系)依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要求審核申請人基本信息和各項申請材料,組織專家評審,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及校內評審意見。學院(系)評審結果須在院(系)內進行公示。
學院(系)教務秘書登錄我校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微人大-教務-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項目管理-公派與校聯培項目管理),將學院(系)評審合格的申請人推薦到研究生院,導出并打印《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院系審核推薦表》(此表院系推薦后由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統自動生成),經學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并蓋學院(系)公章后與學生申報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養辦。
同時,學院(系)需提交以下電子版材料:①每個學生的國內導師推薦信的PDF文件(每個學生單獨一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以“申請人姓名+國內導師推薦信”命名);②《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填寫完成并簽字蓋章后的PDF版本掃描件(每個學生單獨一個文件,大小不超過3M,以“申請人姓名+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命名);③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單位推薦意見”的文字部分WORD文件(院系所有申請人匯總到一個WORD文檔中,以“學院+單位推薦意見”命名)。電子版材料以郵件形式發送至郵箱yjsypyb@ruc.edu.cn。
(四)研究生院審核并公示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4月12日前。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月12日前。
研究生院將依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相關要求審核各學院(系)推薦材料,確定本年度校內擬推薦名單,經公示后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五)學校上報材料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4月20日前。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月20日前。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依據研究生院校內選拔擬推薦名單,向國家留學基金委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
(六)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5月底。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7月底。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并公布錄取結果。
五、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在合作渠道方面進行了調整,原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調整為國外合作項目并正常執行。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均需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進行申請。國外合作項目申報要求待國家留學基金委發布通知后另行安排。
(二)各學院(系)須嚴格審核每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確保符合申報條件;學院(系)推薦名單須在報研究生院前在學院(系)內進行公示。
(三)申請人常見問題解答可參考《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常見問題解答(申請人用)》(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
(四)聯系方式:項目校內選拔事宜可聯系研究生院田老師(62511221,yjsypyb@ruc.edu.cn),項目具體要求和派出事宜可聯系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盧老師(62516909,studyabroadruc@ruc.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