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為加快培養一批服務鄉村發展、鄉村建設和鄉村治理的鄉村振興應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國際化人才培養能力,2026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繼續實施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專項。有關項目介紹、申報材料等詳見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項目相關介紹(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37)?,F將校內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派方式及選派類別
(一)選派方式
本項目采取“先立項,后選拔”的項目制選派模式,申報主體為單位,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后確定資助項目及各項目選派專業、選派類別與規模、留學國別與單位等立項信息,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立項信息選拔推薦人選,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后派出。
本年度我校可新申報項目1項。
(二)選派類別
主要選派類別為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等。
二、申報要求
請有意向申報的單位于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項目申請書(模板見附件,需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掃描件,雙方合作協議中文及外文版掃描件、項目管理辦法、項目經費配套說明(若有)等相關申報材料至研究生院郵箱(yjsyjwyx@ruc.edu.cn)。
研究生院對申報立項項目進行審核及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申報單位需于2025年10月10日-15日在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完成在線申報。
三、項目評審及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評審,并于 2025年12月通過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公布立項結果。
項目獲批后,項目單位按相關要求選拔推薦人選,并組織被推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
四、其他事項
(一)申報項目應聚焦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人才培養,強調精準選派和結果導向;應充分體現本單位在鄉村振興應用型人才培養及發揮作用方面的優勢及思路、舉措;應建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形成自主、連貫、規?;亩ㄏ蜻x拔、派出和就業的全鏈條培養模式;應暢通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后服務鄉村振興的就業渠道。
(二)項目重點培養農業生產經營人才、農村產業發展人才、鄉村公共服務人才、鄉村治理人才、農業農村科技人才等五類人才。
(三)若對項目及人員情況有疑問,可參考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項目常見問題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19)和關于人員常見問題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3)。
(四)若對項目情況和校內申報有任何疑問可及時與國際交流合作部和研究生院聯系。聯系人:國際交流合作部張老師(studyabroadruc@ruc.edu.cn,62516909);研究生院田老師(yjsyjwyx@ruc.edu.cn,62511221)。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